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紫园百味清华园区店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紫园百味清华园区店装修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大学路清华科技园。
2、项目业态:5#楼裙楼为配套食堂,总建筑面积约5844㎡。
3、项目规模:本次食堂装修为5#楼裙楼一层、二层,装修面积为3259㎡。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有布局的调整拆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砌体 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公区装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及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要求等。
四、投标保证金及没收条款
1、投标保证金额:50000.00元。
2、缴纳方式:现金转账或国有银行出具的保函。
3、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
(3)投标人提交存在虚假信息或经篡改的投标文件;
(4)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
五、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六、付款条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之和对应价款的75%,但第一笔月进度款必须在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支付。
3、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发票、后的2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总价的85%,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85%。
4、工程结算完成且经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后,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至结算价款的97%。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累计100%结算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工程结算总价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保修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且经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质保期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无息退还。
七、工期
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暂定开工日期:2023年7月26日。
八、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止)在广东省内至少1个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时间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工程合同额、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验收报告和招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1个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已竣工合同金额在400万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资料需有拟派项目经理签字)。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提交材料内容
序号 | 资料 | 提交要求 |
1 | 目录 | 第2-7项资料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
3 | 资质文件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扫描件。 |
4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5 | 被授权人的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
6 | 分管投标副总的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不得与授权人为同一人)。 |
7 | 企业业绩要求 |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8条资格要求中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工程合同额、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竣工验收报告和招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8 |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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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2、PDF格式文件需根据资料名录制作书签,以便我司审核资料。 |
十、报名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3年7月3日17:00之前将上述第九条规定资料发送至:
1、邮箱:yangg@leaguer.com.cn,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杨根;联系电话:13750014135。